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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编:641100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0832-2340599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832-2341097、0832-2342169
学生档案管理和毕业生档案转递联系电话:0832-2342732
内江师范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什么叫报到证改派?什么情况下需要改派?
所谓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建议方案和上级主管部门核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后,进行就业单位调整与变动的必经程序。按有关规定,毕业生就业单位的改派应在毕业生自派遣离校之日起的两年内进行,超过两年原则上不予受理。
以下2种情况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①毕业离校时暂时未能就业,毕业后两年内在生源地以外落实工作单位的。
②毕业时已落实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得不另行签约并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另行签约手续的。
③因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错误或就业协议未及时返回等原因造成错派的。
毕业生离校后如何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学校将对毕业离校时暂时未能就业的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关系转至生源地(即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人事或教育部门。对于离校后落实了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按下述程序办理户口和档案关系的转接手续:
①离校后两年内,毕业生如落实了就业单位,仍然可持毕业时学校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回校办理改派手续:
i.毕业生可持学校改派时出具的《调档函》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调档函件回毕业离校时派遣单位的档案接收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ii.毕业离校后已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办理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可凭就业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部门的《准迁证》及有关手续回毕业离校时户口接管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iii.毕业离校后还未到派遣单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的毕业生,可持改派后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②毕业两年以后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的迁移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毕业生凭就业单位的接收函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办理户口和档案关系的转接手续,学校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1、学校毕业生档案邮寄是通过内江市“机要局”转递的。机要局要求接收档案单位必须是县团级以上部门。因此,档案收件单位地址必须注明:省、市、单位名称。另外,国有企、事业单位能接收档案,非公有制企业不能接收档案,只能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接收。所以毕业生在签单位时,必须向所在单位了解清楚档案接收单位的级别和正确地址,避免档案寄不出去或寄出后因地址不详退回。
2、院系要在学生毕业时将学生所有奖惩、入党(团)、毕业全套材料收集齐全装入学生档案袋,毕业材料包括:学年鉴定、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卡、实习鉴定表、体检表、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团志愿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附件)、就业通知书以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材料等。
3、考上外校研究生的学生,在接到调档通知时先到招就处盖章备案,然后及时同档案馆联系,原则上待毕业档案材料齐全后,一次性寄往录取学校,避免二次寄档造成的各种不良后果。
4、因没就业造成档案留校的学生,要有学校相关的证明材料,档案馆方按教育部要求保存个人档案;因个人其它原因造成档案留校的学生,要与档案馆签订档案留校协议,档案馆按协议规定保存个人档案。
5、学生因休学、延长学年、没修完课程等原因造成档案留校的,档案暂时由档案馆保管,待学业完成后及时与档案馆联系将档案寄往用人单位;因个人原因造成档案寄出退档的,档案由档案馆暂时保管,本人要及时与档案馆联系,提出转递或留存意见,并交相应管理费用。
6、学生退学,档案要及时寄出。如来年还要参加高考的学生,档案可寄当地市、县教育局,如要就业,档案可寄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7、档案馆邮寄学生档案的地址是依据学生本人在招生就业处登记的收档单位地址。请准确慎重登记!
内江师范学院综合档案常见利用问题解答
1.问:校内人员查档,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校内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直接查阅利用本部门的档案,如需借阅本部门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同意。查阅或借阅其他部门未开放档案,还需经过档案形成部门的同意。如因纪检监审部门工作需要查借档,一律由纪检监审部门自行来馆查借阅。如查询财会凭证,需到财务处开具含凭证号的查询证明。后勤基建财会档案须请财务处人员一同来馆协查。
2.问:查学籍档案,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查本人的学籍档案,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如委托他人查档,代查人需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委托人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制件、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须委托人手工签名并按手印)。
3.问:如何办理学业证明文书?
答: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向学生出具学业情况证明文书(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学业证明书、学籍证明等)。具体规定,可向相应部门查询。
4.问:研究人员利用档案做学术研究,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利用未开放档案,需事先向档案形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到档案馆利用。
5.问:用人单位需要核实应聘者、单位职工的学历,应如何办理?
答:联系学信网(学历核实)或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核实)核实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6.问:个人人事档案遗失了或缺材料,如何办理补办?
答: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托管机构,致函内江师范学院档案馆,档案馆可提供在校期间形成的成绩单、学生登记表的复制件。如需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学生原所在二级学院(系)咨询。
内江师范学院档案馆服务项目和联系方式
一、信息服务项目
(1)学校管理决策咨询服务;
(2)学校文件信息查询服务;
(3)各类学生学籍学历证明服务;
(4)学校师生个人情况证明服务;
(5)其他档案信息服务。
二、业务联系方式
1、综合档案收集
各类综合档案收集电话:0832-2340177
2、综合档案利用
学生学籍学历档案查询以及党政、外事、基建、科研、设备等类档案查询电话:0832-2340177
3、财会类档案查询电话:0832-2340177
4、干部人事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电话:0832-2340949
5、学生档案管理和毕业生档案转递联系电话:0832-2342732
6 、声像、电子档案管理电话:0832-2340949
7、档案馆馆长办公室电话:0832-23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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