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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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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联系方式

辽河路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巫山路校区: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巫山路1号

教务处学籍科:0519-88510136(6136)(行政管理中心303室)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0519-88510154(行政管理中心443)

继续教育学院成教自考部联系电话:0519-88510538(301室)

常州工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常州工学院学生(含在校生、毕业生)查阅档案、开具有关证明流程

1、本校在校生、毕业生以及原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原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原轻工业职工大学毕业生查阅本人学籍、成绩等材料并办理相关证明,本人持身份证(如本人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前来须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2、原武进师范学校、常州师范学校、常州师范专科学校(筹)毕业生查阅本人学籍、成绩等材料并办理相关证明,登记本人在校详细信息及所需材料、联系方式(可电话登记)预约办理日期,本人持身份证(如本人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前来须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3、原常州教育学院毕业生办理本人学籍等相关证明,到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有关学籍材料并盖章或到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复印有关学籍材料并盖章,本人持身份证和有关材料(如本人确因各种原因不能前来须书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

4、填写学生查档登记表

5、查阅有关材料,复印或开具有关证明材料(原则上一律不得借出)

说明:毕业生因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需办理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在来校办理前,需登报挂失、发送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携带该证件照片前来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见《毕业证明书补办流程及要求》。

常州工学院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要求及流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学厅函[2014]14号)中关于出具学历证明书的要求,毕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学校现对遗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开展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服务,办理要求和流程如下:

1、准备一张现在拍摄的2寸彩色证件照1张,同时将该照片的电子文件发至档案馆邮箱(dag@oa.czu.cn),电子照片要求:大小不超过30kb,照片宽度:100-480像素高度:120-640像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2、与本馆电话联系,确认本人电子照已收到,并预约办理时间。

3、本人持本人身份证2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电子照一致)于工作日到校档案馆办理毕业证明书。

4、如本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来校办理,受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2寸彩色证件照1张(与电子照一致)前来办理。因无法确认身份,为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本馆一般不接受电话委托及邮寄等服务。

5、办理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针对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类毕业生现不办理。凡常州市轻工业职工大学、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江苏省常州师范学校、江苏省武进师范学校、常州教育学院、常州师范专科学校(筹)等并校单位的毕业生如有此类需求,请务必提前与本馆电话联系咨询。

办公地址:辽河路666号 常州工学院 行政管理中心323、324室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0:30 下午1:30-4:00

联系电话:0519-88510292

常州工学院档案馆

2019年4月

常州工学院2018届毕业生派遣须知

一、派遣方案

1、6月10日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所有关系按就业协议派遣;

2、未签定就业协议,同时未办理关系保留手续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3、出国的毕业生,学校不再派遣,其户口、档案返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国毕业生请将护照或办理出国审批表或国外高校接收函复印件于6月10日前交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关系保留

1、关系保留对象:截止6月10日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经毕业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作关系保留处理(注:若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不需申请关系保留)。

2、关系保留申请:由二级学院(或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网(http://czu.91job.gov.cn/)下载中心“常用下载”下载关系保留申请表、关系保留汇总表,毕业生本人填写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于6月10日前汇总至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汇总表以班为单位填写)。

3、关系保留说明:在关系保留期内,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应及时将协议反馈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于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集中赴省教育厅办理关系保留毕业生的派遣手续。若到2018年12月31日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又无特殊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则学校将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三、改派

已派遣的学生,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改派。大市范围内的改派,直接由毕业生本人到当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跨大市的改派,由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网(http://czu.91job.gov.cn/)“常用下载”下载毕业生改派申请表,经原报到单位同意,并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好协议书后,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办理改派手续(申请改派时间2018年9月1日—12月30日)。

四、户口、档案处理

1、各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在毕业离校前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时间另行通知);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毕业生的档案由教务处学生档案室按要求投递。

五、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凭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院保卫处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相应的市、县人才服务中心办落户手续。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一般从7月1日开始(具体时间请同学们查看当地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的通知)。

、其他说明

灵活就业和到6月10日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登记表在学校就业网站下载),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6月10日交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灵活就业说明见登记表)

学校学工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http://czu.91job.gov.cn/)公告信息栏上及时发布有关通知。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地点:辽河路文化艺术中心B203室   电话: 0519-85211043

常州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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