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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 邮编:226007
联系电话:0513-81050507
教务处联系电话:0513-81050583
学工处联系电话:0513-81050510、0513-81050529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13-81051313、0513-8105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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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
一、办理对象
按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江苏省普通中专校招生计划招收、分别经省、市级招生工作部门批准录取、具有学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研究生和普通中专校毕业生,均可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和《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二、《报到证》办理
(一)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离校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请将《报到证》开至其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其档案托管机构。
(二)毕业生毕业时或毕业离校两年内被用人单位录(聘)用的,可以申请将《报到证》开至就业单位。其中:
1.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应提供《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应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及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机构同意接收的意见;
3.被企业或其他单位录用的,应提供与其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档案托管机构的接收函。
(外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的,则按其要求办理。)
三、《报到证》改签
1.已办理《报到证》,又需改变就业去向的,在规定期限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时需提供原《报到证》、原单位同意改派的函件及新接收单位函件(改派回原籍的,可免此件),或《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可到学工处招就办领取)。
2.毕业离校超过两年的,原则上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3.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四、《报到证》补办
1.毕业生毕业离校两年内、《报到证》遗失的,由其本人在江苏毕业生网(www.jsbys.com.cn)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后,可以重新补办《报到证》。
2.毕业生毕业离校超过两年、《报到证》遗失的,不再补办。
3.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离校超过两年且未办理过《报到证》的,落实就业单位或需将户档迁回原籍的,可至学工处招就办办理《报到证》。
五、期限界定
“毕业离校两年”是指自毕业当年度的12月31日起,至毕业年度后的第二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情况
1.升入高一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不能签发《报到证》。如需按原学历层次办理《报到证》,已报到入学的,需提供升入高校退学和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证实的注销学籍的书面证明;还未报到注册的,应提供本人放弃入学资格的声明。
2.普通高校结业生凭用人单位证明,可申请办理《报到证》;毕业当年取得结业证书、已按结业学历层次办理过《报到证》的,按规定换发毕业证书后,也不再换发《报到证》。普通中专校结业生不能办理《报到证》。
3.本专科肄业生不能办理《报到证》。硕士肄业生可申请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博士肄业生可申请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在籍普通大中专学生毕业时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的,
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报到证》。如已办理过《报到证》,需申请换发新《报到证》的,还需提供其档案托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5.来自港澳地区和台湾省、经国家规定程序录取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在大陆落实就业单位,可申请办理《报到证》。
6.被确定为入伍预征对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时,要在其《报到证》备注栏注明“预征对象”字样。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参照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报到证》。申请办理《报到证》的期限从退出现役当年的12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
7.参加“农村教育硕士”计划、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毕业时在原服务单位服务期满且未续约的,可凭原服务单位相关证明和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硕士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报到证》。
七、遇有其它特殊情况,报经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审定后处理。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办理
1、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两联,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需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方可使用。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协议书》,谨防遗失。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由毕业生交学校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将第二联复印后自己留存备查。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意义
1)毕业生到单位工作必须凭《就业报到证》才能报到,而只有签订了《协议书》且手续完备,学校才能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派遣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而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则派遣回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
2)档案和户口的转出地址一般要和报到证一致。否则就无法接收和落户。若要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就必须和当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且须持有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接收函或者在就业协议书上盖人才服务中心章。
3)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而不签订协议书,会影响毕业生切身利益。我国实行户籍管理制度,工作地与档案、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则无法办理五险一金,甚至影响结婚、买房等。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生成
自2013届毕业生开始,全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需要进行前期注册。学生登录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job.gov.cn),点击“注册推荐表”链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录入的信息会自动生成到就业协议书中。
各系核实学生的录入信息无误后,为毕业生统一打印就业协议书。协议书分为两联:第一联甲方(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乙方(毕业生)留存。
一式两联协议书(一份甲方留存联,一份乙方留存联)需要盖上学校毕业生就业专用章后方才生效。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签定
1)信息填写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应慎重签约,就业协议书上的所有信息关系到毕业生能否正确派遣,甲乙双方务必认真填写清楚。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甲方信息由甲方填写,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通信地址和单位类型,档案接收地。
其中档案接收地务必根据签约的具体情况填写。可能为:①签约单位;②签约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③毕业生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签约单位不能接收档案的,或学生申请而单位同意档案回原籍);
乙方信息在打印时已经自动生成了姓名、性别、学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和专业等信息。其他信息如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由乙方填写。
2)签名与盖章
甲乙双方分别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和盖章。
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毕业生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非生源地)落户,需要根据具体用人单位的性质另外在协议书上加盖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公章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或提供地方接收函:
(1)与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签订完备协议需要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如:教育、医疗、金融、保险、电信、电力、邮政、铁路等部门。
(2)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完备协议需要加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公章(出具相应的地
方接收函亦可)。
(3)凡与到北京、天津、上海、无锡、南京、山东、杭州、宁波、广州、珠海、深圳、厦门等省市的用人单位签订完备协议,需要根据上述省市的规定,出具相应地方接收函。
5、如果《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每人只能有一份,遗失不补;已签署的就业协议书不予重新补办。应妥善保管,保持其整洁。如遇特殊情况如破损、丢失等,须提交书面证明,到本系就业专职辅导员处申请。
6、《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能维持多久?
毕业生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后,即应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自动失效。但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升学、出国等有事先约定,并且已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在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内容予以认可。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初次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毕业生非初次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功能是保护就业市场主体在就业过程中各自的利益,同时,也是学校办理毕业生各种手续的依据。《劳动合同》的功能是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明确各自履行的义务。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表达同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的意向,用人单位表示同意接收毕业生就业,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计划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考核标准、报酬、福利、社会保障、工作期限及违约责任等七大条款。劳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具体。
8、什么是《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10、《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生成?
每年11月初由毕业生本人登录江苏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页http://www.91job.gov.cn/—点击进入网络招聘专区—注册—毕业生注册—(用户名、密码自定,根据要求填写)—根据提示点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由姓名和学号完成注册并据实填写个人资料。由各系给毕业生实事求是的评语。各系对毕业生资料进行审核并打印推荐表。
1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遗失后如何补办?
补办流程如下:1)毕业生本人将协议书或推荐表遗失事宜(注明编号)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示;2)毕业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3)所在系认真核实情况后,签署补办意见,并且予以补办;4)毕业生将刊登遗失启示的报纸原件、书面申请、补办的协议书或者推荐表交学工处招就办盖章,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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