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档案查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证明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位证明书、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路1号 邮编:226236
教务处联系电话:0513-85015948
教务运行科联系电话:0513-83920024
学生工作处事务科电话:0513-83920036、0513-83920035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0513-83920037
保卫处联系电话:0513-85012112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违约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应该诚实守信,及时办理派遣手续。若遇特殊情况,需要违约改派的,可按下列要求办理:
情况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未办理“两证”时提出违约,须向校就创业中心提供下列材料:
①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所在学部同意并盖章;
②原协议单位“同意解约”证明书原件;
③新协议单位“同意录用”公函原件或已签好的正式合同等;
④已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情况二:领取“两证”后提出改派。
A.新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个市或县,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协商办理改派手续。
B.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个市或县,可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
第一步,毕业生申领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向就创业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所在学部同意盖章;
②原协议单位“同意解约”证明原件;
③新协议单位“同意录用”公函或已签好的正式合同;
④已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
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⑥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阅后退给毕业生本人保管);
第二步,再次向本人所在学部提供下列材料,重新办理派遣手续:①与新单位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院留存联;②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说明:改派毕业生的档案,由毕业生自行与原接受档案的单位或部门联系,直接转至新的接受单位或部门。
就业材料遗失如何补办?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须先征得学院书面同意,补办手续如下: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协议书编号及姓名),同时提供单位的接收证明,向所在学部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学部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携报纸原件和申请书到院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由学院审核补发,学院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内容由网上生成,每个学生只有一份。建议学生自行复印留存,一旦遗失原件,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推荐表编号及姓名),然后向学部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学部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凭报纸原件和学部书面同意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学部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就业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遗失的,可至院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申请补办。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字样。办理时须提供:
①本人书面申请;②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原件(需注明报到证编号);③学部审核意见。
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后遗失《就业报到证》的,不予补办,可至院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办理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与遗失补办一致。
户口迁移证遗失如何补办?
须向院就创业中心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书面申请;②登报挂失的报纸原件(需注明身份证号码);③应落户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④学部出具的审核意见。由校保卫处户籍科至相应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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