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档案查询、湖南师范学院岳阳分院档案查询、岳阳师范专科学校档案查询、岳阳市基础大学档案查询、岳阳大学档案查询、岳阳教育学院档案查询、岳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档案查询、岳阳师范学院档案查询、湖南理工学院毕业证明书、湖南理工学院学位证明书、湖南理工学院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学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校长办联系电话:0730-8640001(北院行政办公楼3楼)
档案馆联系电话:0730-8640010、0730-8620509(综合楼2楼)
学生工作处综合管理办公室:0730-8640006(综合办公楼1楼110)
学生工作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07308646341(综合办公楼1楼104)
教务处学籍办:0730-8640925(办公楼2楼204)
教务处综合办:0730-8640925(办公楼2楼204)
研究生院办公室:0730-8809779(办公楼1楼104)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0-8809770(办公楼1楼105)
研究生院培养办:0730-8809770(办公楼1楼105)
研究生院学位办:0730-8809770(办公楼1楼105)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0730-8809730(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101)
培训部:0730-8809722(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202)
成教部:0730-8809731(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102)
就业指导中心:0730-8640015(办公楼5楼517)
毕业生派遣办:0730-8640127(办公楼5楼519)
湖南理工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湖南理工学院档案转迁手续办理
1、应届毕业生EMS寄送:
a.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或已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需在离校前必须填写邮寄EMS快递单,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档案室。
b.毕业生选择档案寄回原籍毕业生主管部门的,档案室将按就业通知书抬头单位转递档案,毕业生不需填写邮寄单。
c.考取研究生的需按研究生调档函上所示地址填写EMS快递单,档案转递到研究生录取院校,在离校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档案室。
以上三种情况,学校将在毕业离校后一至二个月通过中国邮政方式寄送,邮寄情况将发至各学院以供查询。未能及时毕业、档案材料不齐的不予寄送。错过学校统一寄送时间的,由学生个人或委托他人前往档案室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自带:
档案接收单位同意本人自带,方可带调函和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学生档案室办理手续自带。
3、暂缓留校保管:
学校可为毕业生免费保管档案两年,两年后没有办理档案转迁的档案将由学校统一转迁至毕业生生源地学生档案主管部门(湖南省外的毕业生档案统一按就业通知书抬头单位转递档案。
档案室联系:耿老师0730-8640149
档案室地址:东院综合楼209办公室(原图书馆二楼)
湖南理工学院档案补办手续
毕业时学生档案中应有以下材料:
1、入学材料:招收入学的本科生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回生源地教育局、高中毕业学校补办)
2、学习材料:各学习阶段主修、选修、辅修的各科类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等材料(教务处、所在学院补办)
3、学籍材料:各学习阶段退学、结业、肄业、休学、转学、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等变更材料(教务处、所在学院补办)
4、实习材料:各学习阶段实习鉴定表、实习报告等材料(所在学院补办)
5、毕业材料: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毕业生体检表等材料(招就处补办)
6、学位材料:各学习阶段学位申请、授予等材料(教务处、所在学院补办)
7、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级表彰奖励的材料,包括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登记表,各类奖学金登记表及其他获奖评审证明材料(所在学院补办)
8、其它材料:其它具有保存价值、应予归档的学生个人材料(包括处分材料、组织材料、工作材料等)(组织部、所在学院补办)
教务处联系方式:办公室0730-8640925
湖南理工学院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
到教务处官网下载 湖南理工学院毕(结)业生申请学习证明材料审批表,填写完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中文学历学位原件到教务处综合办公室审核并开具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2003届以前的毕业生需前往学校档案馆复印如下资料:录简表、毕业生名册和成绩单。
办理时间:
工作日8:00-11:40 14:00-17:30(冬) 14:30-18:00(夏)
办事地点:
北院行政办公楼2楼 教务处204室
湖南理工学院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
毕业证明书办理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毕业证明书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供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及双方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2、填写《普通高等学院普教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登记表》一份(见附件);
3、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
4、2001届以前的毕业生还须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录取新生简明表、毕业名单。
办理时间:
经审核符合办理毕业证明书条件的,十个工作日内发放毕业证明书。注意:1.每年的6-8月不办理此业务。2.仅受理本部学生办理此业务(南湖学生请联系南湖学院教务办办理,联系电话:0730-8648845;成教学生请联系成教学院办理,联系电话:0730-8809731)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书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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