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档案查询、山东医学院档案查询、山东医科大学档案查询、山东工学院档案查询、山东工业大学档案查询、山东大学毕业证明书、山东大学学位证明书、山东大学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山东大学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查号台电话:0531-88395114
值班电话:0531-88364701
档案馆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531-88364570(中心校区明德楼A331房间)
档案馆业务指导部联系电话:0531-88364605、0531-88364934(中心校区明德楼A543、A545房间)
档案馆保管利用部联系电话:0531-88364215、0531-88362169(中心校区明德楼A320、A335房间)
山东大学(青岛)本科教育办公室学籍管理:0532-58630169(华岗苑西楼224)、0532-58630269(华岗苑西楼222)
本科生院综合事务办公室:0531-88365985、0531-88364771(明德楼B231)
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办公室:0531-88364230、0531-88364780、0531-88362067
研究生院:0531-88362098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531-88364673(B305)、0531-88364696(B301)、0531-88369977、0531-88365785、0531-88369367
研究生学位办公室:0531-88362863(B327)、0531-88369207(B327)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0531-88369975、0531-88369283、0531-88362098、0531-88362865(B337)、0531-88369185(B343)、0531-88369116
继续教育学院:0531-88369682
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办公室:0531-88369686、0531-88369970(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3)
继续教育学院办学管理办公室:0531-88362728(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2)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与技术支持办公室:0531-88364187(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2)
继续教育学院考试服务中心:0531-88369879(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1)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服务中心:0531-88369683(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2)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服务中心:0531-88365568(洪家楼校区逸夫法学教学楼201)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电话:0531- 88364779、0531-88366059(就业证明材料办理、就业政策咨询);0531- 88363993(创业指导、服务、办公室综合事务)
威海校区就业中心电话:0631-5688329(手续办理、政策咨询)
青岛校区就业中心电话:0532-58630032
山东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山东大学档案馆借阅时间
1.档案借阅时间(不含财会档案):周一、二、三、五全天,周四上午。
借阅地点:中心校区明德楼A320房间
电话:0531-88364215、0531-88364570
鉴于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山东大学档案馆暂不接受校外人员面查,请电话查询。谢谢!
财会档案借阅时间:工作日 周一、三上午;
借阅地点:中心校区文史楼北楼一层
预约电话:0531-88364182(备注:经办人请携带个人证件及《山东大学财务档案借阅申请表》,并提前电话预约)
3.校史馆开放时间:工作日 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校史馆地址:中心校区文史楼南楼一层
预约电话:0531-88364788
山东大学档案馆学籍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 27 号 第三十二条
高校档案机构是学校出具档案证明的唯一机构。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用于公益目的的,不得收取费用;用于个人或者商业目的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费用。
查阅地点:保管利用部(山大南路27号 中心校区明德楼A320房间 )咨询电话:0531-88364215
开放时间:周一、二、三、五全天 周四上午
注:谢绝电话、信函、传真等查阅。
山东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自考、夜大等),请咨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531-88369682。
研究生教育(含博士研究生)请咨询山东大学研究生院:0531-88362098。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第三项)。
2、纸质版材料准备齐全后,于学校正常工作日(8:30-11:30,14:00-17:00)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事务办公室(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400,0531-8836608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xl@sdu.edu.cn,邮件题目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
3、学校及上级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毕业证明书。
4、毕业证明书制作完毕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原毕业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三、申请材料
– 纸质材料
1、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手写或机打均可。内容据实填写,如有不确定的信息,可现场办理时咨询工作人员再行补充。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验)
3、新生录取名册(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4、学生学籍登记表(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5、毕业证明或毕业名册(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6、两张二寸免冠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需使用本人一年内近照。
7、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有)
8、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电子版材料
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与纸质版务必保持一致),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应小于40K,尺寸为480*640。
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xl@sdu.edu.cn,邮件题目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
四、办理时长
学校一般于提交次月10日前办理完毕(如遇假期,则办理时间自动顺延至假期结束后一周)。
五、特别说明
1、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2、电子版照片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如不符合要求,学校无法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将导致证明书办理失败。
3、按照国家要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再次办理。
山东大学补办毕业证明书所需要的录取表、学籍表复印件到哪查
补办毕业证明书所需要的入学录取登记表复印件和学生学籍登记表复印件,请到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复印后加盖章。地点: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北。联系电话:0531-88364215
山东大学学信网查不到本人学历信息是什么原因?如何解决?
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自考、夜大等),请咨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531-88369682。
研究生教育(含博士研究生)请咨询山东大学研究生院:0531-88362098。
1. 2002年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本人可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学信网主页–学籍学历信息查询与认证服务–学籍学历认证),具体可参考学信网有关信息,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学信网客服。
2.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可能有两种原因:
(1)缺少照片
解决办法: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 毕业证书彩色扫描件(pdf或者JPG格式)
– 毕业证书上粘贴的个人证件照片,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在50k以内,像素为640*480。
– 本人有效身份证彩色扫面件(pdf或者JPG格式)
将上述材料发送至xjxl@sdu.edu.cn,邮件题目为“姓名+身份证号+学信网补报照片”,邮件正文需写清楚申请人个人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本科生院将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照片发送至邮箱一周后,可再次登录学信网进行查询确认。
(2)出生日期、学制、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有误或者空缺
解决办法:须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学历信息勘误,具体参考学信网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信息勘误办理指南(如下)
山东大学学信网全日制本专科学历信息勘误办理指南
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包括网络教育、函授、自考、夜大等),请咨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531-88369682。
研究生教育(含博士研究生)请咨询山东大学研究生院:0531-88362098。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下列纸质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信息勘误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手写或机打均可。内容据实填写,如有不确定的信息,可现场办理时咨询工作人员再行补充。
(2)二寸免冠证件照,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需使用本人一年内近照。
(3)身份证原件(用于现场核验)
(4)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需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新生录取名册(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6)学生学籍登记表(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7)毕业名册(本人去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0531-88364215)
(8)原毕业证书彩色复印件
(9)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2、纸质版材料准备齐全后,于学校正常工作日(8:30-11:30,14:00-17:00)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事务办公室(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400,0531-88366086)。
3、收到纸质材料,学校初审通过后,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政策要求,将勘误相关事项材料提请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
4、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通过,学校将于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后的15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5、教育厅初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学校将申请人勘误材料送达山东省教育厅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勘误成功。
三、特别说明
1、进行勘误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他相关材料。
3、申请勘误的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名册、学生学籍登记表以及毕业名册中记载的个人信息一致(例如:修改身份证号时,毕业时的个人身份证件号、入学录取登记表、学生学籍登记表以及毕业名册需要保持一致),否则无法勘误。
山东大学办理出国攻读学位所需要的外文成绩单
学生毕业离校后,本科生院将所有毕业生的学籍(包括毕业和学位信息等)、成绩档案移交学校档案馆管理。因此,如果毕业生有需要,请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地点: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北,电话:0531-88364215。
山东大学研究生开具毕业证明书
范围:已在山东大学毕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研究生,且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办理程序及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书申请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培养管理”栏目“常用表格”处下载)。
2、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见申请表说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为申请人本人办理毕业证明书。
办理事项说明:
1、证明书只开具一次,若再次遗失,学校将不再办理相关手续。
2、证明书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原毕业证书作废。
办理地点: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山东大学研究生办理研究生成绩单或成绩公证
范围 :取得山东大学学籍的在校研究生
办理时间 :每周一、三、五上午
程序 :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均可由所在单位研究生秘书出具。中文成绩单经研究生工作秘书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到“研究生院办公室”加盖研究生院公章;英文成绩单需提供中文成绩单,经培养办公室审核后,到“研究生院办公室”加盖研究生院公章。
办理地点 :研究生院办公室。
山东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毕业证明书办理流程
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学习形式包括夜大学、脱产、函授、业余、网络教育)毕业生。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详见第三项)。
2、纸质版材料准备齐全后,于学校正常工作日(8:30-11:30,14:00-17:00)提交至培训楼103(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培训楼103,0531–88369169);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44611330@QQ.com,邮件题目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
3、学校及上级行政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毕业证明书。
4、毕业证明书制作完毕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对原毕业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三、申请材料
– 纸质材料
1、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手写或机打均可。内容据实填写,如有不确定的信息,可现场办理时咨询工作人员再行补充。
2、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实名注册后下载)。
4、入学录取表(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88364215)。
5、毕业成绩单(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88364215)。
6、毕业名单(学校档案馆提取并盖章,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A座三层,88364215)。
7、近期蓝底二寸免冠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需使用本人一年内近照。
8、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如有)。
9、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电子版材料
1、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与纸质版务必保持一致),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应小于40K,尺寸为480*640。
2、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申请人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照片。
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44611330@QQ.com,邮件题目为“办理毕业证明书(姓名+身份证号)”。
四、毕业证明书接受办理时间
补办毕业证明书一年分为两次,上半年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跟随7月毕业办理,下半年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跟随1月毕业办理。
五、特别说明
1、办理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为上级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缺一不可,以上材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2、电子版照片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如不符合要求,学校无法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将导致证明书办理失败。
3、按照国家要求,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再次办理。
山东大学关于商请协助2021届毕业生提取档案中就业报到证(上联)的函
山东大学2021届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改派手续办理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派遣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毕业后两年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用函或聘用通知书。
(一)申请材料:
1、解约函;
2、原就业报到证;
3、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或聘用通知书)。
(京沪地区需同时提交落户接收函)
(二)办理单位:
1、到山东省内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到中央驻鲁或者省直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到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其就业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三)办理步骤:
1、首先与原单位解约:毕业生先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单位出具盖公章的纸质解约函,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平台”点击“省网办事大厅”-调整改派申请-解约中心”上传单位盖章的纸质解约函照片。学院辅导员登录省网在“网签就业协议解除-山东大学毕业生”项目下找到学生解约信息进行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系统即恢复学生签约权限。(注:若与山东省内单位解约,请使用省网固定模板解约函,见附件)
2、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山东省内生源到户籍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山东省外生源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
【具体操作流程】:
山东省内生源: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然后通过省网“办事大厅”-“调整改派申请”栏目,选择“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由户籍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山东省外生源: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然后通过省网办事大厅”-“调整改派申请”栏目,选择 “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省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3、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又签约新单位的:由校网免认证跳转至省网,与原单位解约,在省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签订就业协议。新单位为山东省内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改派手续;新单位为山东省外单位的,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
新单位为山东省内单位: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约,然后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省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上传材料照片”(需提供解约函,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等),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改派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省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新单位为山东省外单位: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约,如省外单位省网未注册则联系学院辅导员领取纸质版三方协议,签约完成后登录省网点击“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将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信息录入,同时上传材料照片(原就业报到证、解约函,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如省外单位已在省网注册则毕业生和省外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签约,毕业生应约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类型”、“是否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填写邮寄信息”,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就业报到证、解约函和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省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附:
山东省外生源或省外就业毕业生提取纸质报到证(上联)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 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247号)有关要求,2020年起试行纸质报到证与电子报到证并行模式。集中派遣期间,山东省人社厅生成电子报到证,签发相同信息的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电子报到证与纸制报到证同等效力。毕业生可凭电子报到证报到,也可打印为普通制式纸质报到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上联正本、下联副本)一并装入毕业生档案后通过EMS档案专递渠道寄发。若有山东省外生源毕业生或山东省外就业毕业生确需持纸质报到证(上联)办理入职手续或办理二次派遣、改派手续,可下载彩打学校商请函(见上《山东大学关于商请协助2021届毕业生提取档案中就业报到证(上联)的函》),向档案保管单位申请提取档案中纸质报到证(上联,本科生浅蓝色,研究生粉红色)。
山东大学2021届毕业生“二次派遣”手续办理
二次派遣手续办理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报到证回户籍地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用函或聘用通知书。
(一)申请材料:
1、原就业报到证;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外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用函或聘用通知书)。(京沪地区需同时提交落户接收函)
(二)办理单位:
1、到山东省内就业的,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2、到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就业的,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3、到山东省外单位就业、改派回外省户籍地的,手续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三)办理步骤:
毕业生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后,由“省网办事大厅”免认证跳转至“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省网),在省网上与新单位完成签订就业协议。注:如果7月3日前已在学校系统签约就业,需在省网先点击“解约申请”。如果是现签约单位与原签约单位是同一单位,则不需实际解约,上传个人申请派遣情况说明,学院审核后,学生即可网签或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等待办理部门审核;如果是不同的单位,则需上传原单位盖章纸质解约函,学院审核后,学生即可网签或录入新省外就业协议书,等待办理部门审核。)
1、如单位在省网注册即可线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单位盖章协议书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2、如省外单位未在省网注册,可联系学院辅导员领取纸质版三方协议,签约完成后,在“线下签约”模块点击“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栏目进行协议信息录入,同时上传材料照片(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由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协议书审核,并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以直接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申请办理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的,本人持原就业报到证和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函/聘用通知书),到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整手续,也可邮寄办理,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至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按照信息网上毕业生提供的邮寄信息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山东大学2021届毕业生“缓派”手续办理
缓派手续办理
申请缓派的毕业生离校时暂不签发报到证,档案由学院留存。如离校后落实就业单位或已获京沪落户指标,可向学院提出办理报到证申请,待学院统一办理,办理完毕联系所在院系办理档案派遣相关事宜。
(一)办理步骤:
1、申请派遣到单位的:毕业生可登录“山东大学就业服务系统”后,点击“省网办事大厅”跳转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如单位在省网注册则可双方线上签约;如省外单位未在省网注册,学生可向学院领取纸质版三方协议进行线下签约后,在省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学生将单位盖章就业协议书(京沪地区需同时提交落户接收函)以及个人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登录省网在线审核毕业生网签信息或录入协议信息。由学院集中报送省厅办理报到证。(注:7月3日前已在学校系统签约就业的缓派生,若现要申请派遣,需在省网先点击“解约申请”。如果是申请派遣到同一单位,则不需实际解约,上传个人申请派遣情况说明,学院审核后,学生即可网签或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学院再审核;如果是更换单位后申请派遣到新单位,则需上传原单位盖章纸质解约函,学院审核后,学生即可网签或录入新省外就业协议书,学院再审核。)
2、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向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登录个人账户进入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点击“办事大厅”栏目,选择“缓派生申请回生源地”,提交后由学院或学校在“就业手续办理”-“缓派生申请回生源地审核”栏目下进行审核,再由学院或学校集中报送省厅办理报到证。
(二)集中受理时间:
由各学院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在网上给毕业生审核后,持用人单位盖章就业协议书(京沪地区需同时提交落户接收函)、毕业生个人书面申请、加盖学院公章的介绍信到省厅办理(办理地点:解放东路与姚家东路交叉口,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一层政务大厅1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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