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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校区: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 邮编:730101
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 邮编:730020
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5252013(和平校区崇德楼 301)、0931-5252000(和平校区崇德楼 308-310)
档案馆联系电话:0931-4671814(档案馆 112)、0931-4674891(档案馆 101)
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0931-5252045(润德楼 309-31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931-5252044(传真)(润德楼 309-311)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0931-5251027(崇德楼 604)
教务处综合办公室:0931-5252022(崇德楼 221)
教学运行与管理科:0931-5252681(崇德楼 215)
研究生院(段家滩校区):0931-4670578(段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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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931-4681355(段408)
研究生院辅导员办公室:0931-4676517(段412)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部:0931-4674365(段209)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项目开发部:0931-4674346(段212)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部:0931-4674362(段211)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931-4674371(院办)、0931-4674346(招生)
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931-4674365(教学)、0931-4674362(学籍)(段家滩校区行政楼)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5259988(崇德楼 212)
就业指导办公室电话:0931-5259799(崇德楼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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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档案馆服务指南
联系我们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69号(段家滩校区图书馆一楼西侧)。
联系电话:0931-4674891 传真:0931-467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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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范围
综合室负责纸质档案的指导立卷、收集整理、查借阅利用、统计鉴定、安全管理、全宗编研等工作。联系电话:0931-4674891。
技术室负责电子档案的收集归档、备份入库、安全管理、系统维护、数字化信息化、数据统计、网页建设等工作。联系电话:0931-4671814。
校史室负责校史资料收(征)集、展馆管理、展馆内容补充、参观接待、校史编研等工作。联系电话:0931-4671814。
查档须知
一、查档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4:30–17:30;
2.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安排。
二、查档手续
1.个人查档:本人前来办理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工作证原件,代理人前来办理须出示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因公查档:经办人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介绍信或证明内容包括:何单位、何人、为何事、查阅何机构、何年形成的何内容档案资料。
三、查(借)阅规则
1.档案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资料的提供和利用工作,严格查阅手续,保证馆藏档案资料的绝对安全。
2.学校各单位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未开放档案,必须持有《兰州财经大学综合档案查(借)阅申请表》,方可查阅或借阅。
3.查阅学籍档案,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如果委托他人查阅,必须持有本人委托书及办理人有效证件。
4.外单位查阅开放档案,必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证件,方可查阅。查阅未开放档案,必须由学校相关部门出面查阅。
5.因个人档案遗失,需要补办学籍档案,必须开具本单位人事部门补办学籍档案的证明及办理人介绍信,方可补办。
6.档案因工作需要借出利用,须经档案形成部门负责人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星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归还,需办理续借手续。借阅的档案不得转借、传阅。利用部门对借出档案安全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书面报告档案馆。档案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根据其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理。
7.不符合查阅、借阅手续,档案管理人员可拒绝查(借)阅。有意损坏或窃取档案者,将依据《档案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查阅人员要爱护档案,不准在档案上加注、勾划、涂改和折叠,不得抽、拆档案,如出现上述情况,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9.查阅人员未经档案管理人员允许,对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摘录、拍照和复制。
10.凡经允许摘录、复制的档案一律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核对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11.查阅人员查档时应服从安排,遵守有关规定,利用档案后,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反馈利用成果。
12.阅档室内要保持安静,注意清洁,严禁查阅人员在阅档室内吸烟、喝水、高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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