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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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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北校区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南校区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招生服务电话:029-82334104 

校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电话:029-61105036(北辰行政楼1106室)

校长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029-61105040、029-61105383(北辰行政楼1102室)

查档利用联系电话:029-82334084、029-82334774(南校区基础部一楼1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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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029-61105098(北辰楼404室)、029-61105385、029-61105384(师生服务大厅)

教务管理科:029-61105243、029-61105241(北辰楼305里间)

学籍管理科:029-61105235、029-61105239(北辰楼305外间)

实践教学科:029-61105240(北辰楼303)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34775、029-82334323(南校区主楼316)

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029-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南校区主楼312)

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029-82334643(南校区主楼314)、029-82334324(南校区主楼310)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029-82334321(南校区主楼307)、029-62630017(南校区主楼308)

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办公室:029-62630325(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503室)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029-62630320、029-62630335(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403室)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029-62630341、029-62630343(南校区西院第五教学楼404室)

就业服务联系电话:029-8233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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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档案馆查档时间

学期内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 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闭馆。

寒、暑假开放时同请以放假前档案馆网页、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长安大学学籍档案常见问题

档案馆保管有往届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查询时需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他人代办需出具档案代办委托书,并附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1.学生成绩单、学籍卡怎么查询?

档案馆为已经毕业的学生(校友)提供成绩单、学籍卡查询服务;在校生的成绩单、学籍卡由于毕业后才会归档,故不在档案馆查询。校友查询时应提供学生的年级、姓名、学院、专业、学号等学籍信息。

2.报考材料、录取(招生)证明、入学考试成绩怎么查询?

报考材料属于学生入校前的材料,不属于档案馆的归档范围,故无法提供,如确布需要,档案馆提供录取名册为证。

录取证明、入学考试成绩等录取信息,档案馆提供录取名册为证,凡是已经入学的在校生或毕业校友均可前来查询。查询时应提供入学年份、录取专业、姓名、高考生源地(当年参加高考的省份〉、出生日期等信息。

3.《学生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怎么补办?

档案馆仅有部分年级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对于没有以上材料的学生,提供录取名册或毕业生名册为证,并视具体情况开具制式证明一份。查询时应提供相应的入学或毕业年份、学院、专业、姓名、高考生源地等信息。

4.在按期间的党员档案、入党材料不齐全怎么办?

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鉴定材料等属于学生个人档案,仅有一份,不属于档案馆的归档范围,故无法从档案馆查询。

档案馆能够提供的是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册、发展(预备)党员名册、预备党员转正名册、毕业生党关系转出名册。查询时应提供党员培训、发展及转正的具体时同、姓名、所在学院、所在支部等信息。

5.英语四六级证书、讲算机二级证书丢失怎么办?

档案馆能够提供以上考试的成绩单(并非补办证书),查询时应提供参加考试的时间、学院、姓名、考试地点等信息。

6.毕业后个人档案的邮寄去向怎么查?

根据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历届学生的个人档案不属于档案馆管理范畴,而是由所在学院管理并负责邮寄,可联系学院查找。

档案馆仅接收存档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10届全日制毕业学生个人档案邮寄机要单的底联,以上年度毕业的校友可联系档案馆查询档案去向。

7.能查到毕业后的就业(分配)去向吗?

档案馆可提供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分配)在名册为证,查询时请提供毕业每度、学院、专业、姓名等信息。毕业生的报到证属于个人档案材料,不属于档案馆的归档范围,故无法提供。

8.现有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相关信息不符怎么办?

档案馆不开具任何当年与现在身份信息不符的证明,可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学位授予名册等相关学籍材料的加章复印件。查询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并说明学院、专业、学号、高考生源地等学籍信息。

9.毕业证或学位证丢失怎么办?

毕业证、学位证补办事宜由相应的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办理,办理前请先联系上述部门,明确流程与所需材料,档案馆只负责提供部分补办证件所需的材料,一般为:录取名册、成绩单、毕业生名册、学位授予名册的加章复印件。查询时应提供入学及毕业年份、高考生源地、专业、姓名、学号等学籍信息。

10.毕业多年,但是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信息怎么办?

①根据全国学历认证中心要求,2018年7月1日起全国不再受理2002年以后(含2002)毕业的学历证书的书面认证申请,部分已毕业且身份信息有变化的学生无法通过学历认证解决使用问题。针对此类情况,可做如下处理:

报考专升本。报考时可用新身份证予以报名,入学后因前置学历信息不一致,无法注册专升本学籍的,可在平台“学籍注册”→“复查表”模块下据实填报学生前置学历信息,并将平台下载的《新生前置学历复查表》附相关变更证明报至全国学历认证中心予以核查,通过后,专开本学籍即纳入在校生库。

报考各类资格证书考试。因身份证变化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或打印学历二维码备案表的,学生可以自行登录学信网,在“学历查询”模快下,选择“零散查询”,即可用“姓名+证书编号”方式查询学历;需要打印二维码备案表的,可在学信网注册“学信网账号”时,将“证件类型”选择为“其他”再用原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注册(网站即忽略身份证号码编码规则),账号注册成功后即可查询并下载学历二维码备案表。

②对于2001年以前(含2001)毕业的校友,且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和毕业证完全一致的,需要其本人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认证,经认证属实后的学历即上网可查且永久有效。详细认证步骤见“长安大学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一服务咨询一学历认证”。

③对于2001年以前(含2001)毕业的校友,但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和毕业证不一致的,需从档案馆索取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名册,根据档案记载情况,确定下一步办理流程。

长安大学办理毕业、学位证明和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一、办理毕业、学位证明流程:

已毕业学生可办理自己的或他人的毕业、学位证明。

流程:

2000年以前(含2000年)毕业生需到长安大学档案馆复印学籍卡、毕业生名单、学位授予名单。

2001年以后毕业生无需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教务处(渭水校区)北辰楼305。

联系人:宋保良 029-61105239

二、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流程:

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适用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丢失或损毁的学校毕业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办理时间:正常学期内每月月初

补办材料交教务处(渭水校区),每月月初集中办理,办理人留联系电话,办妥后电话通知领取。办理地点:教务处(渭水校区)北辰楼305。

所需材料:

(1)个人补办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证书原件遗失证明、纸质照片(如果仅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则需一张;否则需要两张)、数码照片(办理毕业证明书时需要)。

(2)2000年以前(含2000年)毕业生处第一项要求中所需的材料外,还需要长安大学档案馆归档材料复印件:学籍卡、毕业生名单、学位授予名单。如果仅办理毕业证明书,则不需要学位授予名单。

联系人:宋保良 029-61105239

长安大学研究生各类证明办理须知

一、办理时间

各学院将申请材料统一汇总、审核,于每周二上午受理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

二、受理对象

在读研究生。

三、办理事项

1.办理中(英)文成绩单

研究生因找工作等需要中文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打印,经研究生教学主管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发给学生。

如特殊情况需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印章,由所在院审核并出具成绩单,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每周二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集中办理盖章事宜。

2.办理中文在读证明

研究生因考博、考公务员、出国交流、参加任职资格考试等情况需办理在读证明的,由所在院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并出具在读证明,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每周二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集中办理盖章事宜。

3.办理英文在读证明

请按照固定模板制作打印英文在读证明,填写内容需与中文在读证明内容一致,经研究生教学主管审核签字、学院盖章后发给学生。

如特殊情况需加盖学校主管部门印章,由所在院审核,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每周二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集中办理盖章事宜。

4.办理研究生毕业证明书

学生因毕业证书遗失、需要办理毕业证明书的,应提交以下材料至各学院:

(1)本人书面申请一份(具备三层意思:即个人基本情况及学习经历情况介绍、证书遗失(损毁)时间及经过、阐明本人申请事由)。

(2)公民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纸张要求A4)。

(3)在读期间的学籍登记卡、学业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由档案馆出具)。

(4)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份(由档案馆出具)。

(5)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名单复印件一份(由档案馆出具)。

(6)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近期两寸蓝底照片两张及电子版(大小20KB—40KB、像素480×640)。

由所在院审核,学院安排工作人员每周二到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办公室集中办理盖章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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