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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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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明秀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邮编:530001

长岗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燕子岭路4号 邮编:530023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 邮编:530299

武鸣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 邮编:530100

学校保卫处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0771-3908966(明秀校区)、0771-5665638(长岗校区)、0771-4928090(五合校区)、0771-6095124(武鸣校区)

保卫处治安科联系电话:0771-3908093(明秀校区鸿远楼110)

明秀户籍室联系电话:0771-3126375(明秀校区鸿远楼109)

长岗户籍室联系电话:0771-5627793(长岗校区行政办公楼105)

五合户籍室联系电话:0771-4928032(五合校区办公楼101)

武鸣户籍室联系电话:(行政楼北108)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771-3903928

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908690(鸿远楼3楼)

学生事务管理科联系电话:0771-3908533(明秀行政楼414)

研究生工作科联系电话:0771-3908090(明秀行政楼 404)

武装部综合科联系电话:0771-3908090(明秀行政楼 407)

学生资助中心联系电话:0771-3103978(明秀工会楼203)

教务处办公室联系电话:3908091(明秀校区行政楼309)、4928023(五合校区研究生综合楼302)

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3907897(明秀校区行政楼307)

教务管理科联系电话:3908621(明秀校区行政楼310)

实践管理科联系电话:3908959(明秀校区行政楼304)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771-3908018

研究生院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908620

学位办联系电话:0771-3136371

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电话:0771-3905906

培养科联系电话:0771-3101889

研究生工作科联系电话:0771-3109520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联系电话:0771-3908057、传真(0771-3121214

培训部联系电话:0771-3124097

农发中心联系电话:0771-3901008

社会考试与鉴定中心联系电话:0771-3908552

成高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1-3392883(档案)、(0771-3908852(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771-3105816

自考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71-3908663

南宁师范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办理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工作流程

1.服务对象:办理学历证明书和学位证明书的我校毕业生。

2.办理部门:申请人学籍归口部门

3.办理时间及时限:每周工作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接到申请即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补发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籍归口部门学籍科审核并补充材料

3)学籍归口部门领导审核

4)学校领导审批

5)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标注备案(学位证明书暂不标注备案)

6)发放学历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

办理地点:学籍归口部门学籍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136371(研究生)、0771-3907897(普通本专科)、0771-3908852(成高)

材料查询、复印地点:综合档案室(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鸿远楼五楼)

综合档案室联系电话:0771-3908354

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专科生更改学籍、学历注册信息办理程序

1.服务对象:申请更改学籍、学历注册信息的在校生及历届毕业生

2.办理部门:教务处

3.办理时限:接到申请即受理,但每年分两次(4月和10月各1次)集中办理。

办理流程:

1)学生提出更改学籍注册信息申请(填写审批表、申请书)并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

2)学籍科审核材料

3)教务处领导审核

4)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5)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批并备案

6)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信息修改操作

说明:

1.学籍注册信息更改主要指学籍信息中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内容的更改。

2.应由学生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登记卡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扫描件、原就读中学证明书原件、高考录取当年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证明书原件、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证明书原件。要求更改信息的项目不同,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亦有不同。不能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者,教务处不予以受理。

南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查档须知

一、对外业务

办理往届毕业生的成绩单、录取名单、学历学位文件等,及其他各类综合档案的查询业务。

二、查档需提供证件

1.本人查档

本校教职工或学生,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时,应持本人工作证、身份证或本部门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到档案馆办理借阅手续。

2.委托查档

委托他人办理(含委托校内教职工办理)者,须带查档人的身份证及以下材料:①委托书(由委托人手写)(请移步本站下载专区查看);②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③查档人有效证件(复印件);④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3.外单位查档④

校外单位借阅、复制档案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三、档案查阅、外借及复制的相关规定

1.查阅财务凭证需提供财务凭证号。档案利用者,须说明所查资料的年限、文号或者文件题名,教学类应准确提供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方可查找准确。

2.查阅档案时,只准查阅自己需要的部分,不准翻阅其他部分内容,阅后要当面交点清楚。不得私自打印、拍照。  

3.查阅档案者,不准拆卷、涂改,不准在档案上乱划或做标记。如需复制,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复制。  

4.查阅者必须爱护档案,并负有对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的责任,不得失密、泄密。

5.查档时间:工作日时间。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闭馆,寒暑假我馆只接待校内公务查档,不对外服务。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档案馆506查档接待室

联系电话:0771-3908354

研究生档案咨询电话:0771-3850530

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档案调档流程

毕业当年因特殊情况未就业的研究生的档案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两年,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南宁师范大学毕业研究生档案保留申请表》(附件2)并报培养单位审批后送交档案馆,两年后转递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接收单位。

如在两年内因找到工作单位等原因需要调档,需提交相关材料后方能调档,本人(受委托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也需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调档函

3.调档申请书

4.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南宁师范大学关于毕业证、学位证丢失后补办的说明

本校毕业的同学,在毕业后如有毕业证、学位证丢失的情况,请先咨询本校教务处学籍科(0771-3907897)需要档案馆提供的相关材料后,再凭有效证件来档案馆查阅(复印)有关材料。

南宁师范大学学生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明服务指南

一、学生成绩、学历学位证书的相关文件及证明,由综合档案室提供服务。

二、凡本校教职工、学生查(借)阅个人档案须凭有效证件履行有关查(借)阅手续;外单位(含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档案形成部门和档案馆负责人批准;凡委托他人代查档,须持委托书(查学籍须附委托人的学历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

如果发现擅自涂改或伪造成绩及证书,在校生按照学校有关校纪校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已经毕业学生则按照伪造档案交有关部门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南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授权委托书

温馨提醒:被委托人需了解委托人的准确学历层次,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是否有转专业或改名字),方可查找准确。

委托他人办理(含委托校内教职工办理)者,查档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①委托书(由委托人手写);②委托人有效证件(复印件);③查档人有效证件(复印件);④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委托书模板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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