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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档案查询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成绩单录取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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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注册管理科联系电话:0432-6460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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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联系电话:0432-6460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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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94、0432-64602807(传真)

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41、0432-64602115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44、0432-64602746、0432-64602523

函授站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79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26

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578

培训办公室联系电话:0432-64602780、0432-64602805(老年大学)、0432-64602801

学生档案管理科:0432-64608661

综合档案管理科:0432-64608662

北华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北华大学档案馆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00

(周三、周五下午闭馆业务学习)

北华大学本科成绩单相关说明

一、中文成绩单

1.已毕业学生

请联系学校档案馆。

地址:北华大学东校区国际交流学院楼227室

电话:0432-64609662

2.在校学生

主修、辅修成绩单均可到各校区图书馆一楼自助打印机打印(用户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打印机相关问题可扫打印机上贴的二维码加群咨询。

注:如只想查询成绩可登录教务系统查询,不需纸质版成绩单的,应尽量避免浪费。目前中文成绩单可免费打印1份,因此请珍惜打印机会。

二、英文成绩单

首先需取得中文成绩单,然后按中文成绩单的格式和内容自行找翻译机构翻译为英文版(需盖翻译机构公章)。携带中文原版成绩单和英文翻译版到教务科(地址: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102室)核对无误后盖章。

2018级以后使用《北华大学学生历年成绩单》的,可使用《英文成绩单模板(18级后用)》(见附件1)。

三、学分绩点证明

详见附件2:学分绩点换算证明

北华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13日

北华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学信网信息勘误流程

一、教育部关于学信网学历勘误的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七节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2.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二、学信网信息勘误内容

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有关规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学信网信息勘误。

(一)信息勘误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

2.勘误对象:已毕业学生在校期间修改、变更身份信息的,或在校期间身份信息错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

3.毕业后变更(注销)身份信息等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属于勘误范畴。

(二)学历勘误

1.照片补报及勘误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学信网缺少学历电子照片或学历电子照片与本人毕业证书照片不一致,学生可申请学历照片补报或学历照片勘误。

学生需将以下材料发送到bhdxzczx@126.com邮箱中,学校核对属实后,予以上传更正。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毕业证书上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2.学历信息勘误

学信网学历信息勘误,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2)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新生录取名册、学籍信息登记表、成绩档案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4)高考报名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体现在校期间身份信息的凭证复印件(旧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移证/学位证/其他在校期间带有身份信息的资料等)。

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相关材料。

(三)学位勘误

2008年9月以来授予学位证书,已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学位信息勘误。

1.照片勘误

学信网学位电子照片与本人学位证书照片不一致,学生可申请学位照片勘误。

学生需将以下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发送到bhdxzczx@126.com邮箱中,学校核对属实后,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扫描(格式为PDF格式)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扫描,格式为PDF格式)

(3)与学位证书上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2.信息勘误

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北华大学学位信息勘误学生申请表(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新生录取名册、学籍信息登记表、成绩档案、学校学位授予文件及学位授予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4)高考报名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及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体现在校期间身份信息的凭证复印件(旧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迁移证/其他在校期间带有身份信息的资料等)。

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信息勘误所需纸质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注册管理科(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108室,0432-64608021)。

2.教务处审查所有材料,初审通过后,将勘误相关事项材料提交主管校领导审批。

3.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学校在学信网提交勘误申请并同时报送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勘误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同比复印或扫描,不得采用手机拍照进行打印;

2.学生提供的存档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其档案所在单位章(或档案管理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凡是学历(或学位)证书上个人信息有误,勘误审核通过后,只能重新发放毕业(或学位)证明书,证书原件需要收回。

4.凡符合勘误条件的,由学校初审后,需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审核,请耐心等待。

5.办理时间:每周二、三、四工作期间,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附件:

北华大学教务处

2022年8月29日

北华大学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

一般情况下,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可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证明或学位证明即可。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须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补办证明书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补办毕业证明书提供

(1)新生录取名册、在校学籍档案、成绩单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2)学历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3)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高考报名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2002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补办学位证明书提供

(1)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2)学位授予文件及学位授予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办理学位证明书需要提供)

(3)学位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证书损坏者补办证明书时,须将损坏的证书返还。

6.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冲洗的,非喷墨或激光打印)及同版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发送至bhdxzczx@126.com邮箱中)。

7.如本人有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前来代办,被委托人员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双方证件号码、办理事项、委托权限及责任等事宜)、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间

每周四(工作日)上午8:30-11:30,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以免因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无法及时办理。

三、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北华大学教务处注册管理科(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楼108室)

联系电话:0432-64608021

四、其他事项

1.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再次办理。

2.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3.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按照教育部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备案,同时对原注册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4.因无法确认身份,为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委托或邮寄等办理方式。

5.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432-64608662。

北华大学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

北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学信网信息勘误流程

一、教育部关于学信网学历勘误的规定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七节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2.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注册信息确有错误的,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

二、学信网信息勘误内容

符合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有关规定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学信网信息勘误。

(一)信息勘误原则

1.谁主张,谁举证;

2.勘误对象:已毕业学生在校期间修改、变更身份信息的,或在校期间身份信息错误与实际身份信息不符的;

3.毕业后变更(注销)身份信息等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的,不属于勘误范畴。

(二)学历勘误

1.照片补报及勘误

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学信网缺少学历电子照片或学历电子照片与本人毕业证书照片不一致,学生可申请学历照片补报或学历照片勘误。

学生需将以下材料发送到418226456@qq.com邮箱中,学校核对属实后,予以上传更正。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扫描件

(3)与毕业证书上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2.学历信息勘误

学信网学历信息勘误,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信息变更申请表(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2)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新生录取名册、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体现在校期间身份信息的凭证复印件(旧身份证/户口本/学位证/其他在校期间带有身份信息的资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改证明,更正证明须标注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相关材料。

(三)学位勘误

2008年9月以来授予学位证书,已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学位信息勘误。

1.照片勘误

学信网学位电子照片与本人学位证书照片不一致,学生可申请学位照片勘误。

学生需将以下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发送到418226456@qq.com邮箱中,学校核对属实后,予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彩色复印件按1:1比例扫描(格式为PDF格式)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按1:1比例扫描,格式为PDF格式)

(3)与学位证书上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

2.信息勘误

学信网学位信息勘误,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北华大学成人教育学位信息勘误学生申请表(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字)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新生录取名册、成绩档案、学校学位授予文件及学位授予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4)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涉及身份信息勘误的,提供体现在校期间身份信息的凭证复印件(旧身份证/户口本/其他在校期间带有身份信息的资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改证明,更正证明须标注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国家和吉林省教育厅的要求,补充其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将信息勘误所需纸质材料提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北华大学南校区图书馆106室,0432-64602726)。

2.继续教育学院审查所有材料,初审通过后,履行学校审核手续。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学信网提交勘误申请,同时报送由学校出具的文件及所有佐证材料到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勘误材料应按规定进行同比复印或扫描,不得采用手机拍照进行打印;

2.学生提供的存档材料复印件,应逐页加盖其档案所在单位章(或档案管理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凡是学历(或学位)证书上个人信息有误,勘误审核通过后,只能重新发放毕业(或学位)证明书,证书原件需要收回。

4.凡符合勘误条件的,由学校初审后,需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审核,请耐心等待。

5.受理时间为每周二、三、四工作期间,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学校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分别报送省教育厅。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0日

北华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补办流程

一般情况下,如果相关部门认可,在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情况下,可到学校档案馆开具学历证明或学位证明即可。

如有特殊需要必须补办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生,须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补办证明书需提交如下材料:

1.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3.补办毕业证明书提供

(1)新生录取名册、成绩单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2)学历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3)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高考报名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及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个人档案中提取并加盖档案章);2002年(含)之后毕业的学生补办证明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补办学位证明书提供

(1)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书扫描件(按1:1比例彩色打印)

(2)学位授予文件及学位授予名册复印件(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办理学位证明书需要提供)

(3)学位证明(学校档案馆提取并加盖档案章)

5.证书损坏者补办证明书时,须将损坏的证书返还。

6.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冲洗的,非喷墨或激光打印)及同版照片电子版(电子版照片请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发送至418226456@qq.com邮箱中)。

7.如本人有困难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前来代办,被委托人员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姓名、双方证件号码、办理事项、委托权限及责任等事宜)、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时间

每周四(工作日)上午8:30-11:00,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以免因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无法及时受理。

三、办理地点和联系方式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北华大学南校区图书馆106室)

联系电话:0432-64602726

四、其他事项

1.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再次办理。

2.寒、暑假及法定假日期间不予受理。

3.补办的毕业证明书按照教育部要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电子备案,同时对原注册学历证书标明遗失作废。

4.因无法确认身份,为保证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不接受电话委托或邮寄等办理方式。

5.学校档案馆联系电话:0432-64608662。

北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0日

北华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