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档案查询、华北联合大学档案查询、北方大学档案查询、华北大学档案查询、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证明书、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证明书、中国人民大学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编:100872
学校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511083(明德主楼1314室)
学生处联系电话:010-62513855(北区食堂513室)
学生处学籍管理办公室电话:010-62511693、010-62512788(北区食堂609办公室)
教务处综合办公室:010-62515217(科研楼B座502室)、010-62511276(崇德楼东楼607)
教学行政科联系电话:010-62511055(崇德楼东楼604)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62511219(科研楼B座302室)
硕士生培养管理:010-62519945
博士生培养管理:010-62511332
研究生院教学运行管理:010-62511221
研究生院学业信息管理:010-62511774
学位管理:010-62515264、010-62511929
专业学位培养管理:010-62515337
专业学位学位管理:010-62511451
档案馆联系电话:010-62512934(藏书馆1层)
成教部联系电话:010-62511052(清华东路甲7号)、010-62516000(中关村校区(校本部)汇贤大厦D座八层)
网教部联系电话:010-53261777(清华东路甲7号)
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10-62512141(北区食堂603室)
就业办公室电话:010-62511095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补办流程
注:历届毕业生若遗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现有的政策下无法补办原件,学校仅能提供毕业证明书和学位证明。
一、补证所需材料:
1、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科技科109室)出具的 “学生成绩册”,“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
2、本人身份证。如代办请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3、近期2寸彩色蓝底、无边的正面免冠照两张。以及此照片同一底版的电子照片。注:补证照片不能与原证书同一底版。
二、补证流程:
1、持“学生成绩册”复印件,到学校综合服务中心22号教务处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2、本人填写证书遗失声明及补办申请。
3、进行补**书登记,并领取“盖章单”。
4、 持“盖章单”,“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到学校综合服务大厅31-33号校办公室窗口,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的说明
成绩单丢失 :先去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科技科109室)复印四、六级成绩,然后登陆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www.cet.edu.cn 在主页右侧“证书/成绩单修改”栏查询补办成绩证明的流程以及联系方式。
注:成绩单遗失不予补发原件,只补发考试成绩证明,仅限2005年(含)以后的考试成绩。
查询考试成绩:可在www.cet.edu.cn 主页右侧“成绩查询”栏查询。
成绩单发放:一般在每年的五一、十一之后,由教务处发放到各院系,再由各院系发至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办理流程
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补办一次毕业证明、学位证明。
一、所需材料:
1、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109室科技档案室)出具的“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毕业证书登记表”、“授予学位决定”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近期2寸彩色蓝底、无边的正面免冠照两张,同时发送该照片电子版至ruc_yjs@163.com(应为jpg格式,大小介于10KB至40KB,分辨率为480*640)备案。
3、如委托他人代办请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二、补办流程:
1、持所需材料,到指定研究生院补办证明。
① 学术型研究生补办毕业证明请到培养办公室(崇德东楼312)办理,补办学位证明请到学位办公室(崇德东楼801)办理;
② 专业学位研究生补办毕业证明、学位证明请到专业学位办公室(崇德东楼803)办理;
③ 办理证书登记,核对信息,并领取“盖章单”;
④ 持“盖章单”,“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到院办公室(崇德东楼302)在证明落款处盖研究生院公章;
2、到学校综合服务大厅31-33号校办公室窗口,在证明书照片左下角加盖学校钢印后证明即开始生效。
三、注意问题
1、毕业证明、学位证明和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毕业证明、学位证明仅补办一次。
A: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位于藏书馆)
B: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位于崇德东楼)
C:中国人民大学综合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规范研究生国际交流相关事项审批、补办毕业证明书、英文成绩单信息修改、中文成绩单盖章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师生提供更及时优质的服务,现将研究生国际交流相关事项审批、补办毕业证明书、英文成绩单信息修改、中文成绩单盖章等事项的办理要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周一、三、五 上午08:30-11:30
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生):科研楼B座31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楼B座803
中文成绩单盖章:科研楼B座400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研究生办理《中国人民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审批盖章
1、已填写并经学院审批,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中国人民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2、因公赴外的具体事由(外方邀请函)。
(二)境外学习研究生办理学习项目变更手续(改派、延期、提前回国、放弃资格等情况)
1、学生本人申请书(需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和事由)。
2、学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具体意见(需导师和主管副院长亲笔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外方院校(导师)同意变更项目的正式函件。
(三)补办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证明书)
1、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档案馆(藏书馆一层109科技档案室)复印“中国人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毕业证书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一份,并加盖档案馆公章。
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登记表和基本情况表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蓝底无边的正面免冠照两张,到研究生院办理。
3、携带培养办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至校办综合科(明德主楼1314)盖章。同时将毕业证明书照片电子版发送至ruc_yjs@163.com,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用于办理学信网认证,照片大小在50KB到100KB之间,高度不超过600像素。
(四)研究生英文成绩单信息修改(仅限英文翻译有误)
1、携带英文成绩单,到学院研究生教务科审核,学院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修改。
2、如涉及学院无法修改的专业等信息,请学院在英文成绩单上手动修改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到研究生院办理。
3、英文成绩单盖章统一在学校档案馆办理(藏书馆1层)。
(五)研究生中文成绩单盖章
1、携带中文成绩单,到学院研究生教务科审核,教务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携带上述中文成绩单到科研楼B座400室盖章。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生办理毕业须知
1、 办理毕业的条件
(1)办理毕业的学生,必须是按国家规定正式录取的学生。
(2)学习期限符合:高中起点本科五年;专科、专升本两年半(不含休学)。
(3)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
(4)各科考试成绩合格。
(5)学费缴齐。
2、不具备办理毕业资格的
(1)不是按国家规定正式录取的学生。
(2)学习期限超过规定时间。
(3)未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4)各科考试成绩有不合格。
(5)学费未缴齐的。
3、办理毕业时间与要求
(1)办理毕业的学生在教学站的组织下,每年10月、3月上网用A4复印纸下载打印表一《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登记表》、表二《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成绩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2)仔细阅读《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由学生本人用黑色签笔填写个人信息、不可涂改、不可折叠,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3)各科学习成绩由班主任填写,审核人签字。
(4)由教学站将毕业材料按规定时间上缴学院统一办理毕业。
4、毕业证书的领取
由教学站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发给毕业生。
中国人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1、 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1)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学士学位。
(2)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外语成绩、免考课程成绩除外)。
(3)毕业论文成绩“良”以上(含良)。
(4)在学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2、 不具备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 1 ) 由于各种原因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的;
( 2 ) 考试中有替考、作弊等行为的(作弊行为依据《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及处理办法》认定);
( 3 ) 学习成绩累计补考在5门次以上的。
3、学士学位学科分类:
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政学
管理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
法 学:法学
文 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
4、申报学位半年后,中国人民大学学位办公室根据校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名单,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此决定存入本人工作单位人事档案。
5、申报学士学位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本人申请资格。
注:有关各年级的具体规定详见入学时发的《学生手册》中《关于申报学士学位的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补办所需档案材料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9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167 |
申请主体 | 1.毕业生本人办理:如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仍有留存,请尽量提供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2.委托人办理:持委托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有;若无委托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到委托人原所在院系开具介绍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委托书(补证)》并填写 |
提供信息 | 本人姓名、学号、就读专业、就读时间、毕业证号、学位证号等查档相关信息 |
办理流程 | 关于补办学历学位证书事宜,档案馆仅负责提供相关档案材料,申请主体需持上述证件、材料及信息到场办理。拿到补办材料后,按类型到以下相关部门补办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本科:教务处教学行政科 参见页面下方教务处说明链接 研究生:研究生院学位办、培养办 参见页面下方研究生院说明链接 函授、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院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查档证明 |
特别说明 | 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一般均可在学信网下面的学历认证平台(针对毕业证书)或学位认证平台(针对学位证书)登入相应系统,使用证书照片或复印件申请认证,获得教育部官方认可的认证结果。如办理了补证证明书,原证书信息会在学信网系统内注销,补证证明书信息在更新到学信网之前,会影响所补学历和学位在学信网的认证。请慎重考虑是否一定要补办 |
中国人民大学学历/学位核实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9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167 |
申请主体 | 1.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持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或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单位联系电话,办理人姓名,办理人联系电话;需要认证的项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携带原件也请准备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2.毕业生本人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需要认证的项目原件或复印件(如携带原件也请准备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 3.委托人办理: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需要认证的项目原件或复印件(如携带原件也请准备一份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等。若原件丢失需到认证对象所在院系开具介绍信,并带齐需要认证项目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复印件,请先进行证书补办)。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委托书》并填写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信息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查档证明 |
特别说明 | 毕业生可登录学信网查看学籍学历学位版块功能,使用学历认证获取学历证书(如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使用学位认证上传学位证书照片或复印件申请学位证书的核实认证。通过以上方式获得的认证报告,为教育部官方出具的核实认证结果。请注意,学信网提供出国教育背景信息服务通道,可受理2001年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认证申请 |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各类学籍档案查阅和补办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9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167 |
申请主体 | 1.毕业生本人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委托人办理: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委托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委托书》并填写 3.用人单位代办:同委托人办理,需得到委托人授权并携带相关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公函,注明办理人姓名、办理人身份信息、办理人联系方式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信息到场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可发送个人档案材料申请邮件到dag@ruc.edu.cn,请在邮件附件当中上传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照片(仅做学籍情况核实之用,如证书丢失,则请在邮件正文写明在读起止时间、所在学院、所读专业等必要信息)、身份证人像面照片、手持身份证半身像照片,请在邮件正文清晰描述所需档案材料名称,并留下可接收纸质文件快递的联系人姓名、地址、手机号码,我们将以顺丰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邮寄给申请人。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请注意还需要在邮件正文描述基本学籍情况(就读专业、学习起止年份、学年制或学分制)及就读站点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查档证明 以邮件方式申请的档案材料,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办毕并寄出(申请人发送邮件后会收到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的自动回复邮件,在收到纸质文件快递之前,请申请人注意查看邮箱) |
补办范围 | 各类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部(含函授、成人高等教育,含专科、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成绩单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包含授予学位决定、培养材料、答辩决议三项),用以补充个人人事档案缺失材料。如人事档案中需要补办登记表类材料(如入学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请联系原所在学院 3.对研究生升学等用途,提供论文评阅意见。如需获取本人学位论文原文,请联系学校图书馆 4.高考录取花名册(仅限出国申请使用) 5.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部(含专科、本科)学籍材料补办,请电话咨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部010-82500808 |
特别说明 | 毕业生补充人事档案特别说明: ★毕业生人事档案当中应有的各层次报考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生登记表、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在生成时均只有唯一的一份,只存于毕业生个人人事档案中,学校档案馆留存的仅是毕业生学籍档案,没有上述属于人事档案内容的各类信息表 ★根据工作经验,现把学校所存学籍档案中可作为人事档案上述信息表的补充证明文件列出如下,请补充上述各类信息表的毕业生咨询本人当前所在单位人事档案部门补充如下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本单位的补档要求 1.高考录取底表、研究生(学术硕士、部分专业硕士、博士)录取底表作为本科/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入学登记表、学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 2.含毕业证书编号的本科成绩单作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研究生(学术硕士、部分专业硕士、博士)的毕业证书发放表作为研究生毕业生登记表的补充证明 3.同等学力硕士无报考材料和毕业生登记表,只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表/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文件名称视具体情况) 4.学籍档案当中没有学年鉴定表这类证明就读期间表现的材料,只有成绩单等学习成绩材料可作为就读期间的学习记录 5.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只有录取底表、总成绩表和毕业生备案表三种档案材料 6.网络学历教育毕业生请电话联系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部010-82500808 |
中国人民大学四、六级成绩证明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9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167 |
申请主体 | 1.在校生、毕业生本人办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校园卡 2.委托人办理: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委托书》并填写 |
提供信息 | 何年何月参加的四、六级考试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信息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查档证明 |
特别说明 | 如无需纸质档案证明材料,只想查询自己某考次的分数,可以自行访问http://cjcx.neea.edu.cn/中国教育考试网。考试网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历年历史成绩查询。个人使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试网在分数展示页面上还提供了申请补办成绩证明的功能入口。 |
中国人民大学出国成绩及学历学位证明(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7:00—22:00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一层大厅设有“自助打印机”,可提供翻译、打印、认证、支付一站式服务。在校生及近年毕业生可在此获取专用防伪纸张的成绩、学历学位证明 |
联系电话 | 010-62512847,010-62512941 |
适用范围 | 成绩证明:统招统分在校生,2010届(含)之后的本科毕业生,2012届(含)之后的研究生毕业生 学历学位证明:06、07、08届及2011届(含)之后的本科毕业生,2010届(含)之后的研究生毕业生 |
使用条件 | 校园卡或学号和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即可 |
支付方式 | 校园卡或微信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认证材料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此系统中文成绩证明供申请人出国使用,如有其他用途,可通过以下途径免费获取普通纸张中文成绩单: (1)本科生到教务处自助打印中文成绩单(崇德楼东楼六层),或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开具、盖章 (2)研究生到所在学院开具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和教务秘书签名章,到研究生院加盖成绩证明专用章(崇德楼东楼四层400) |
材料封装 | 出国双语材料如果需要密封: (1)可使用自行准备的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免费 (2)档案馆备有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中国人民大学出国成绩及学历学位证明(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日7:00—22:00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一层大厅设有“自助打印机”,可提供翻译、打印、认证、支付一站式服务。在校生及近年毕业生可在此获取专用防伪纸张的成绩、学历学位证明 |
联系电话 | 010-62512847,010-62512941 |
适用范围 | 成绩证明:统招统分在校生,2010届(含)之后的本科毕业生,2012届(含)之后的研究生毕业生 学历学位证明:06、07、08届及2011届(含)之后的本科毕业生,2010届(含)之后的研究生毕业生 |
使用条件 | 校园卡或学号和身份证后六位登录即可 |
支付方式 | 校园卡或微信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认证材料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此系统中文成绩证明供申请人出国使用,如有其他用途,可通过以下途径免费获取普通纸张中文成绩单: (1)本科生到教务处自助打印中文成绩单(崇德楼东楼六层),或到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处开具、盖章 (2)研究生到所在学院开具中文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和教务秘书签名章,到研究生院加盖成绩证明专用章(崇德楼东楼四层400) |
材料封装 | 出国双语材料如果需要密封: (1)可使用自行准备的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免费 (2)档案馆备有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中国人民大学中英文成绩证明(非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7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2847,010-62512941 |
申请主体 | 自助打印无法支持的在校生,毕业生请预先查看《出国成绩及学历学位证明(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如自助打印无法满足您的需求,请采取当前一次性告知单中的非自助打印方式 |
提交材料 | 1.中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如无原始成绩单,见《毕业生各类学籍档案补办一次性告知单》) 2.*按要求自行翻译并打印的英文成绩单(详见翻译须知) 3.*自行复印的中文成绩单(带*材料为非必须提交材料,申请者根据个人需要准备提交种类和份数) 4.可以委托办理本业务。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成绩单模板》并填写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材料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认证成绩单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翻译须知 | 1.成绩证明模板请见下方附件《成绩单模板》 2.申请人依据成绩单原件选择四分制或五分制成绩单模板,不可自行转换或同时采用两种学分制 3.成绩单的翻译制作需完全依据中文原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删改 4.中、英文成绩单中仅可标明总平均学分绩(总学分绩和平均学分绩),其他类平均学分绩及排名情况一律不予证明 5.未使用统一英文模板的学生,英文翻译要求以与中文内容一致 |
材料封装 | 出国双语材料如果需要密封: (1)可使用自行准备的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免费 (2)档案馆备有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打印说明:英文本科成绩单须用A3纸正反面打印,其他证书或证明均用A4纸打印。
中国人民大学英文高考成绩与四六级成绩证明(非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7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2847,010-62512941 |
申请主体 | 在校生、毕业生 |
提交材料 | 1.中文成绩单原件一份(如无原始成绩单,请咨询科技档案室010-62511167提取) 2.*按要求自行翻译并打印的英文成绩单(详见翻译须知) 3.*自行复印的中文成绩单(带*材料为非必须提交材料,申请者根据个人需要准备提交种类和份数) 4.可以委托办理本业务。代理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高考成绩单中英文模板》并填写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材料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出具认证成绩单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翻译须知 | 1.高考成绩证明模板请见下方附件《高考成绩单中英文模板》。四六级成绩不提供统一的英文模版,请按中文的格式自行翻译 2.未使用统一英文模板的学生,英文翻译要求以与中文内容一致 |
材料封装 | 出国双语材料如果需要密封: (1)可使用自行准备的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免费 (2)档案馆备有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打印说明:用A4纸打印
中国人民大学中英文学历学位证明(非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 107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2847,010-62512941 |
申请主体 | 自助打印无法支持的毕业生请预先查看《出国成绩及学历学位证明(自助打印)一次性告知单》,如自助打印无法满足您的需求,请采取当前一次性告知单中的非自助打印方式 |
提交材料 |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遗失,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补办一次性告知单》) 2.*按要求自行翻译并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详见翻译须知) 3.*自行复印中文学历、学位证书(带*材料为非必须提交材料,申请者根据个人需要准备提交种类和份数) 4.请下载页面下方附件《证书模板》并填写 |
办理流程 | 申请主体持上述证件及材料到场办理 |
办理时限 | 如无特殊情况,当场办结 |
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支付方式 | 微信支付 |
翻译须知 | 1.学历学位证明模板请见下方附件《证书模板》 2.毕业证、学位证的翻译制作需完全依据中文原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删改。请特别注意:(1)校长签名以及证书颁发日期需按照个人证书内容情况进行翻译,模板不一定与您证书上的真实情况一致;(2)毕业证书编号与学位证书编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编号,请务必对照清楚模板的抬头,再进行填写 |
材料封装 | 出国双语材料如果需要密封: (1)可使用自行准备的信封,到中国人民大学藏书馆107加盖封口章,免费 (2)档案馆备有印制中国人民大学Logo的专用封口信封,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收取成本费 |
打印说明:用A4纸打印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转递办理及状态查询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 505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703 |
毕业生结业生 | 1.本人(或代办人)去学校就业办公室(北区食堂405)领取户档迁转介绍信及就业通知书 2.户档迁转介绍信上档案科一联的档案转递各项信息需按逻辑关系填写清楚,不能漏填。填写不清或漏填项或缺少就业通知书无法转档(升学、做博士后以及其他原因无“就业通知书”的,请在空白处注明) |
退学生转学生肄业生 | 1.本人(或代办人)去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北区食堂六层)领取档案迁转介绍信 2.档案迁转介绍信上档案转递各项信息需按逻辑关系填写清楚,不能漏填。填写不清或漏填项无法转档 |
特别说明 | 退学生需有退学说明的学校红头文件 肄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肄业说明 (以上两项为地方人才存档机构所要求) |
办理流程 | 1.毕业生、结业生:填好的户档迁转介绍信档案科一联和白色就业通知书一起交至人事档案室 2.退学、转学、肄业生:填好的档案迁转介绍信(退学生还需有退学说明的学校红头文件;肄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肄业说明)交至人事档案室 |
转递时限 | 依据学校派遣时间,每周一次通过EMS大学生档案专递通道发出(学校假期、社会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除外) |
跟踪 | 邮局会以手机短信方式往预留的本人手机号发EMS单号等信息回馈 毕业生也可以关注档案馆官方微信公众号,参见公众号菜单提示自行进行查询(学期内转档,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可查,寒暑假期间不定期更新反馈单号) |
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生就业政审查阅档案一次性告知单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每周五下午为全馆理论及业务学习时间,闭馆半天,不对外办公) 寒暑假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 505室 |
联系电话 | 010-62511703 |
申请主体 | 就业单位,必须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前来查阅。在校生(准毕业生)、毕业生仅阅读本告知单以了解政审流程 |
阅档流程 | 申请主体持单位介绍信(需加盖毕业生所在学院公章并注明被阅档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或毕业生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需注明被阅档学生学号、姓名等信息)到场查阅档案 |
档案摘抄 | 1.摘抄文字内容必须与档案材料完全一致 2.若要求加盖人事档案专用章:需逐条摘抄,然后要逐一注明此摘抄是摘抄自某年某月某材料,切忌所摘抄的文字内容为通篇摘抄后的组合 |
特别说明 | 就业政审表盖章或签署意见一律找学生所在学院处理 |
外调政审时,须由审批单位在原始政审阅档介绍信上批注并加盖公章。
1、一般外调由党委组织部审批;
2、有关安全保卫方面的外调由保卫处审批;
3、有关毕业生分配方面的外调由招生就业处审批。
办公地点:崇德楼东楼505 人事档案室 联系电话:010-62511703
中国人民大学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