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档案查询、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毕业证明书、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报到证改派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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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州职业学院档案查询、档案补办、报到证改派、补办毕业证、补办学位证,如需要收费代办可联系我们,生为时®服务手机号(代办收费):18223022161(温馨提示:生为时® 为第三方正规代办毕业生事务的公司,不造假、不作假。与学校没有任何从属或利益关系)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关于补办毕业证明书的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我省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可按以下程序补办有关证明材料。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毕业生的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书遗失或损坏,一律不予补办原件。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与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办理相关证明书的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填《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
3.上交相应的材料:
①2 张两寸纸版的近期照片;另交电子照片(与纸版相同),尺寸:390*567;像素:42.4KB 大小;
②一份登有毕业证丢失的、公开发行的地方(市级以上)报纸(含报头、丢失信息);
③学费清单(学校财务处打印);
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学生更正身份信息的规定
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是代表学生的唯一标志,关系到学生毕业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关系到学生户籍的注册与迁出等重要事宜,为使此项工作无误、真实、准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招生录取新生名册》不符的,到教务处递交更正身份资料申请书。
第二条 符合更正身份资料的学生到学籍管理科领取《学生更正身份资料申请表》,并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身份证明,把相关材料一起交回教务处审核。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和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一同审核相关材料,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
第四条 教务处审核相关材料后,如学生符合身份资料的更正条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学院发文抄送各部门,并把更正后的身份资料正式备案,作为学籍管理资料使用。
第五条 学生申请修正个人身份资料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凡违反规定操作,一切法律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院也将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 学生更正的身份资料正式备案后,学院不再受理学生再次更改的申请。
第七条 学生更正身份资料的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第八条 如有学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学生更正身份资料提供虚假信息和不按相关规定操作的,所更改学生身份资料无效,并追究责任。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中若有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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